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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积累(21)

时间:05-21|来源:行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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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正当防卫需要五大条件
(1)存在现实紧迫的、具有人身攻击性的侵害行为
(2)侵害正在进行,对其进行防卫能够避免或者减少损失
(3)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且处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进行防卫
(4)防卫行为针对侵害人本人
(5)防卫行为足以制止侵害没有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对于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应当注意:防卫过当不是独立的罪名,要根据客观上造成的危害结果和防卫人对结果所持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还是过失来确定罪名。行为人无法预见也不应当预见而发生危害结果的是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具有故意和过失,不构成犯罪。

2、公务员辞职制度中想辞职而辞不了的情形: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2、担任涉密职位或未满原职脱密期限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必须本人继续处理 4、正接受审计、纪检、刑事审查。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4、《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5、《民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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