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可以从现在开始积累法律常识,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积累并不难。每天积累一点,备考2015年江西公务员考试更有信心。
1、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第2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本法。
4、我国的刑法空间效力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以其他原则为补充。可以这样理解,我国刑法对国内犯的适用原则采属地管辖原则,即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我国刑法。我国的领域是指我国主权所及的全部区域,包括领土(领陆、领海、领空);我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我国的驻外使馆。针对国外犯,我国刑法分别采取不同原则来确定其适用范围。一是中国公民在国外实施犯罪,我国刑法采取属人原则。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我国刑法适用属人原则的前提是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实施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二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权益的犯罪,我国刑法采取保护管辖原则。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三是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危害各国共同利益的犯罪,我国刑法采取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