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享有土地所有权
(2)交易的限制性。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
(3)权属的稳定性。除了“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权能的分离性。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土地使用权能够进行交易
(5)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
(6)土地所有权的追及力
4、《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前几年,公务员法律常识在行测中的地位有所下降。不过在2015年国考中又有卷土重来的趋势,同学们依然要重视公务员法律常识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