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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公务员法律常识积累

时间:07-20|来源:行测|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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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深圳公务员考试可以从现在开始积累法律常识,公务员法律常识知识积累并不难。每天积累一点,备考2016年深圳公务员考试更有信心。
 

  结婚年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禁止结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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