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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

日期:07-06 阅读: T放大

题目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一个项目,已知甲的投资额比乙、丙二人的投资额之和高20%,丙的投资额是丁的60%,总投资额比项目的资金需求高1/3。后来丁因故临时撤资,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比项目的资金需求低1/12。则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

(本题来源:步知刷题APP 

A、1/6

B、1/5

C、1/4

D、1/3

题目标签

试题来源: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地市级)

试题类型:数量关系 数学运算

试题考点:经济利润问题

试题难度:二级难度

选项类型:单选题

题目答案和解析

本题考查经济利润问题。根据“1/3”和“1/12”可先假设项目的资金需求是12份,那么,剩下三人的投资额之和=12*(1-1/12)=11份,总投资额=12*(1+1/3)=16份,那么,丁的投资额=16-11=5份,丙的投资额=5*60%=3份,甲乙的投资额之和=16-5-3=8份,设其中乙是x份,依题可得:8-x=1.2(x+3),解得:x=2份。那么乙的投资额是项目资金需求的:2/12=1/6。故答案为A。题目解析由步知公考风暴羚羊老师提供,考生可点击免费试听羚羊老师视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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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中政行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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